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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江西新建人,字師伊。魏良弼弟。王守仁巡撫江西時(shí),與良弼及弟魏良器、魏良貴皆從之學(xué),深為守仁所許。而良政功尤專,為人孝友淳樸,執(zhí)著勤謹(jǐn),良弼亦敬憚之。后舉鄉(xiāng)試第一。尋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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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浙江慈溪人。有膂力,善格斗。倭寇犯慈溪,知縣曹本率眾御于鳴鶴場,兵敗,鏡負(fù)本脫走??茏窛u近,鏡語本遁匿,自奮勇反斗,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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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尚純(1509年—1568年),字叔誠,號嵩麓,山東滕縣人,河南儀衛(wèi)司官籍,治《禮記》,年二十四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十名進(jìn)士。十月十五日生,行三,曾祖魏通;祖魏興;父魏宗,典仗;母張氏。具慶下,妻白氏,繼妻李氏(聘);兄尚經(jīng);尚綸(貢士),弟尚綗。由鈞州學(xué)生中式河南鄉(xiāng)試第十九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二百二十三名。觀刑部政,升左司副,戶部員外郎,郎中,陜西左參議,湖廣副使,調(diào)貴州副使,升蕭行太仆寺卿,復(fù)除陜西行,太仆寺卿,升陜西右參政,山西按察使,右布政使,左布政使,應(yīng)天府尹,順天府尹,巡撫保定右副都御史,養(yǎng)病,起大理寺卿,升工部左侍郎,南京工部尚書,乞休,未仕。嘉靖十一年(1532年)進(jìn)士,授行人司行人,升戶部四川司員外郎,再升郎中。歷任陜西布政司左參議,補(bǔ)貴州按察司副使,遷貴州布政使司右參政、山西布政使。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遷順天府府尹,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五月以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不久以疾告歸。隆慶元年(1567年)二月,起用為工部左侍郎。六月,升任南京工部尚書,同年九月致仕。隆慶二年(1568年)十月初二日卒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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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謙吉(1509年—1560年),字子惠,號槐川,直隸真定府柏鄉(xiāng)縣人,民籍。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二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五名,登第三甲第一百四十六名進(jìn)士。十八年十一月選授云南道試監(jiān)察御史,十九年十月實(shí)授。初榷盧溝橋商稅,繼巡視中路,又刷卷京畿,三十一年正月升任大理寺右寺丞,十月改任左寺丞,三十三年九月升右少卿,三十四年七月升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三十六年四月轉(zhuǎn)升為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十月升為兵部右侍郎、總督陜西三邊軍務(wù),三十九年三月令回部管事,行至孟津中暑,六月三日病卒,享年五十二。贈都察院右都御史,蔭子太平為國子生。四十一年九月,工科給事中張鳴瑞彈劾他以貪暴失士心,當(dāng)追論以警曠職。于是魏謙吉被下詔追奪贈蔭祭葬。
魏希相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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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希相,字漢卿,山西太原府陽曲縣人,民籍。山西鄉(xiāng)試第五十八名舉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式辛丑科會試第一百三十二名,登第三甲第六十九名進(jìn)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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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江西人,寄居太倉,字尚泉。嘉靖年間,吸收海鹽、弋陽諸腔之長,改造昆山一帶流行之唱腔曲調(diào),度為昆腔,俗稱水磨調(diào),是為昆曲之始。又著有論述唱法之《南詞引正》,一稱《曲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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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福建侯官人,字德章。嘉靖二十三年進(jìn)士。官至廣西按察使。有《石室秘鈔》。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德章,侯官人。嘉靖甲辰進(jìn)士,歷官四川參政有石室私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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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焲(1515年—?),字德章,號南臺,福建福州府侯官縣軍籍福清縣人。嘉靖十三年(1534年),福建鄉(xiāng)試第四十九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會試第四十五名,登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三名進(jìn)士。初授兵部主事,升郎中,出為雷州府知府,升四川布政司右參政、備兵松潘。復(fù)除廣東右參政,萬歷元年(1573年)十月升任廣西按察使,三年(1575年)八月以母老歸,閉門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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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湖廣蒲圻人,字順甫。嘉靖二十九年進(jìn)士。以刑部郎出任濟(jì)南知府,有惠政,晉山西副使罷歸。遂閉門著書,從學(xué)者頗多。工詩文,王世貞稱其為后五子之一。有《云山堂集》、《湖廣通志草》。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順甫,蒲圻人。嘉靖庚戌進(jìn)士,歷刑部郎中出知濟(jì)南府遷按察副使有云山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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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裳(1520年—1574年),字順甫,號蘭川子,湖廣武昌府蒲圻縣人,明朝中期文學(xué)家、政治人物。曾受業(yè)于王世貞門下。三十一歲中式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庚戌科二甲進(jìn)士,授刑部山西司主事,歷升郎中。任濟(jì)南府知府,升山西按察司副使,分巡冀南道,罷歸,閉門著述。魏裳與南昌余曰德(字德甫)、銅梁張佳胤(字肖甫)、新蔡張九一(字助甫)同有文名,時(shí)稱“四甫”。又為王世貞所稱之“后五子”之一。萬歷二年(1579年)卒。著有《楚史》、《仁山堂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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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堂,字汝高,襄陽縣人,湖廣承天府奉祠所籍。湖廣鄉(xiāng)試第三十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二百三十六名進(jìn)士。禮部觀政,授浙江蕭山知縣,升南戶部主事。
魏濟(jì)民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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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濟(jì)民,字子仁,號靜山,直隸保定府定興縣人,民籍。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二十七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九十九名進(jìn)士。工部觀政,授陜西長安知縣,升戶部主事,調(diào)翼城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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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汝翼(1524年—?),字子行,陜西西安府涇陽縣人,軍籍。陜西鄉(xiāng)試第五十一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二百五十八名,三甲第二百零八名進(jìn)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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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25—1596 【介紹】: 明陜西涇陽人,字惟貫,號確庵。嘉靖三十二年進(jìn)士。授戶部主事。四十五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累遷至吏部左侍郎。忤張居正罷歸。居正沒,起南京戶部右侍郎,以尚書致仕。萬歷十九年,因青海部長火落赤犯洮州、河州,起兵部尚書,總督陜西三邊軍務(wù),以功加太子少保。次年,以御寧夏哱拜失利,被劾逮至京,奪職為民。哱拜滅,仍敘功,以原官致仕。有《恭襄公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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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學(xué)曾(1525年—1596年),字惟貫,號確庵,陜西涇陽縣西關(guān)魏家壕人,陜西漢中府金州紫陽縣民籍。官至兵部尚書、三邊總督。陜西鄉(xiāng)試第二十四名,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科進(jìn)士。通政司觀政,起復(fù)授戶部主事,歷升員外郎、郎中。四十三年十二月拔擢為光祿寺少卿,四十四年十二月進(jìn)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請?jiān)O(shè)戰(zhàn)車營,車上置有佛郎機(jī),下置雷飛炮。因功晉右副都御史,隆慶三年十一月以病乞回籍調(diào)治。隆慶四年七月以原官提督神樞營,八月升任兵部右侍郎,十二月改任吏部右侍郎,五年十一月升吏部左侍郎。萬歷帝即位,被刑科左給事中宗弘暹彈劾,隆慶六年七月調(diào)任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萬歷十一年(1583年)二月起任南京南京戶部右侍郎、總督糧儲,閏二月升右都御史兼戶部右侍郎總督倉場,十一月升南京戶部尚書,十三年三月上疏乞休歸。萬歷十九年(1591年)三月,起復(fù)任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陜西三邊軍務(wù)。以軍功加為太子少保。萬歷二十年三月,哱拜與劉東旸殺寧夏(今銀川)巡撫黨馨,連陷河西四十七堡,佔(zhàn)寧夏為王??偠轿簩W(xué)曾恢復(fù)河西四十七堡,唯寧夏鎮(zhèn)遲不能復(fù),兵部尚書石星計(jì)劃以黃河之水灌淹寧夏城,魏學(xué)曾力主招安。萬歷帝將他革職查辦,以葉夢熊取代魏學(xué)曾。史載“學(xué)曾被逮時(shí),三軍雨泣?!睌?shù)月后,寧夏平定,夢熊居功不傲,“讓功學(xué)曾及諸將敢戰(zhàn)者”,官復(fù)原職。萬歷二十四年(1596年)卒。有《魏學(xué)曾文集》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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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元吉,字敬之,號連洲,江西南昌府南昌縣人。江西鄉(xiāng)試第三十二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十八名進(jìn)士。工部觀政,擔(dān)任直隸黟縣知縣,擢刑科給事中,三十七年五月奉命查催錢糧,九月升戶科右,三十九年五月升刑科左,四十年閏五月升刑科都給事中,四十一年十月升任福建右參政,被劾降職,遂辭官歸鄉(xiāng),年五十九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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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29—1591 【介紹】: 明江西南昌人,字工甫,又字舜卿,號敬吾。嘉靖三十八年進(jìn)士。授中書舍人,擢兵科給事中。屢上疏諫爭,忤高拱落職。萬歷十二年起南京大理丞,累遷南京刑部尚書。卒謚莊靖。治性理之學(xué),有《大儒學(xué)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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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時(shí)亮(1529年—1591年),字工甫,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南昌縣人,嘉靖己未進(jìn)士。萬歷間累官南京刑部尚書。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科進(jìn)士。授中書舍人,升任吏科給事中,嘉靖四十二年,任工部右給事中。嘉靖四十五年,任兵科給事中。隆慶元年(1567年)正月初七,明穆宗下詔免朝見,過了三天又傳旨免予朝見。魏時(shí)亮認(rèn)為穆宗新登基,不應(yīng)懈怠,于是上奏勸諫。不久,朝廷派遣魏時(shí)亮以左給事中的身份給檢討許國充當(dāng)副職,出使朝鮮。先前,王侯面朝北方聽從詔令,使者面向西方宣詔。魏時(shí)亮對此進(jìn)行爭辯,要求使者面向南宣布詔令?;氐匠ⅲ瑫x升為戶科都給事中,趁機(jī)向穆宗奏陳遼東情況。此后,他奏請穆宗謹(jǐn)慎起居,罷除游玩宴樂,每天親臨便殿審理奏章、招集大臣進(jìn)行裁決。興都有八千三百頃莊田,宦官強(qiáng)奪民田,又增加了八百頃,建立了三十六個(gè)莊園。穆宗依照撫按大吏所奏疏,吩咐有司征收租稅,將兼并田歸還給百姓?;鹿購垐?yàn)榇苏埱竽伦?,穆宗又同意讓他們?nèi)绱?。魏時(shí)亮極力勸諫,穆宗不聽。穆宗每次來到朝殿,默然拱手,不講一句話。等到石州陷落,有人上奏請穆宗追究大臣的罪責(zé)。過了兩日朝講結(jié)束,穆宗果然責(zé)問石州被攻陷情況?;鹿偻醣驹谂赃厬Z恿指責(zé)諸位大臣欺瞞、蒙蔽皇上?;噬喜粣?,目光盯視王本,而王本仍滔滔不絕。穆宗不悅。魏時(shí)亮彈劾王本無人臣禮,屬于大不敬,并數(shù)說了他的其他幾件不法之事,但奏疏未被采納,但輿論仍然支持他。十月初,穆宗下詔停止日講;魏時(shí)亮率領(lǐng)同僚上奏,稱天氣還未寒凍,不應(yīng)停止。不久,他奏請將薛瑄、陳獻(xiàn)章、王守仁在文廟祭祀;又稱正值春天萬物復(fù)興,應(yīng)該敕令有司釋放輕罪犯人,停止訴訟,穆宗均下詔同意。隆慶三年(1569年),魏時(shí)亮升任太仆寺少卿。起初,徐階、高拱互相攻擊,魏時(shí)亮與朝廷大臣攻訐高拱,使其去職。不久,高拱再次入閣,考核言官,排斥異己;魏時(shí)亮和陳瓚、張槚當(dāng)時(shí)已經(jīng)擔(dān)任京卿,仍然遭到貶職。萬歷十二年,因丘蕣、余懋學(xué)等人舉薦,魏時(shí)亮出任南京大理寺丞。萬歷十三年,擔(dān)任左通政。次年,擔(dān)任太仆寺卿、光祿寺卿、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協(xié)理院事。升任右副都御史,負(fù)責(zé)京營戍衛(wèi),他陳述了安良攘奸等十四事。不久請求根據(jù)水利、義氣、生養(yǎng)、賦役、清獄、清除盜賊、善導(dǎo)民俗等七件事考察郡守、縣令。還請求皇長子離開皇宮,接受教育。萬歷十六年(1588年),擔(dān)任工部左侍郎。歷刑部左、右侍郎,萬歷十八年(1590年),任南京刑部尚書。一年后卒于任。天啟年間,追謚莊靖,贈太子少保。
魏體明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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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體明(1531年—1591年),字用晦,號瀛江,福建福清縣(今東瀚后營)人。福建鄉(xiāng)試第十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四十四名進(jìn)士。刑部觀政,同年六月授任吳縣知縣,隆慶二年(1568年)九月入為刑科給事中,三年八月升兵科右,四年三月升工科左,九月丁母憂,服闋,萬歷元年(1573年)十一月起復(fù)本科,二年八月升江西副使,備兵九江。五年八月升山東參政,分守青萊。八年正月進(jìn)云南按察使,三年考滿,萬歷十年(1582年)二月升云南右布政,十一年正月遷官至四川左布政使。十四年正月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