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 賣評(píng) ”。 謂收受賄賂而妄加評(píng)定。 漢 桓寬
《鹽鐵論·本議》:“﹝官吏﹞行姦賣平,農(nóng)民重苦,女工再稅,未見輸之均也。” 漢 王符
《潛夫論·巫列》:“鬼之有此,猶人之有姦言賣平以干求者也?!?汪繼培 箋:“賣平,以市道為喻……即所謂‘高下在口吻’也?!?晉
袁宏 《后漢紀(jì)·獻(xiàn)帝紀(jì)一》:“故 武威 太守 黃儁 被徵失期, 鵠 欲奏誅 儁 , 勛 為言得免。 儁 以黃金二千斤與 勛 , 勛 謂 儁 曰:‘吾以子罪在人議,故為子言,吾豈賣評(píng)哉?’終辭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