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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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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國(1522年—1601年—王正國),字佐之,又字惟賢,號柱峰,河南承宣布政使司河南府宜陽縣(今河南省宜陽縣)人,明朝官員,進士出身,王邦瑞之子。河南鄉(xiāng)試第四十四名。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庚戌科三甲進士。授行人。嘉靖三十二年,改禮科給事中,次年改兵科右給事中。嘉靖三十四年,升工科左給事中。次年改戶科都給事中。嘉靖三十九年,任通政使司右參議。隆慶年間,升任通政使司右通政。隆慶三年(1569年),改任大理寺左少卿。次年,改通政使司通政使。隆慶六年,任南京刑部右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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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34—1606 【介紹】: 明河南汝陽人,字良弼,號汝泉。嘉靖三十五年進士。為戶部主事,出監(jiān)臨清倉,治遼東餉,皆勵清操。累遷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奏行救荒四事。時張居正綜核吏治,賢治績?yōu)檠矒嶂凇=K南京吏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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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賢(1534年—1606年),字良弼,號汝泉,河南汝寧府汝陽縣人。嘉靖丙辰進士,萬歷年間官至南京吏部尚書。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河南鄉(xiāng)試第二名舉人,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三十七名,二甲第二十七名進士。工部觀政,授戶部主事,歷升員外郎、郎中,四十二年出為順德府知府,四十四年復除湖廣荊州府。隆慶二年(1568年)升湖廣參政,仍管府事,三年十月父親去世丁憂,十二月致仕。六年正月復除原職,四月升浙江按察使,七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兼理軍務,萬歷三年(1575年)五月升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協(xié)理院事,五年九月升右副都御史、山東巡撫,八年升吏部右侍郎,九月升左侍郎,十年五月升南京吏部尚書,十一年四月以病乞休。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十月卒。
釋滿賢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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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續(xù)高僧傳·習禪篇
滿賢。其先江西星子人。姓錢氏。自幼穎悟異。嘗具戒后。參訪知識。得所契證。以因緣未偶。不得弘宣助化。諸方惜之。其所依祝發(fā)。則為大淵。其所從入室。則為大安。其相與同參交證。則為月心融天。然諸老其所游履。初則廬岳之黃巖。既為蓮華峰之普濟。歷白下武林諸勝剎間。孤峰鬧市。靡不經(jīng)練。而卒老于秀州之張家橋。師蚤歲出家。即知有向上事。初舉石邊水泠?;ɡ镲L香之句。末自瞥然。久之。于熱病中。打脫桶底。通身汗流。自是掃除建立。任意縱橫。嘗束茅蓋頂。草食茵衣。坐風宿雪。艱苦偏至者累年。人高其行。而卒不以著相誇修。作功德行佛事。孜孜無倦。又嘗機鋒時起。意語俱捐。漚為沙界。電拂圣賢。人企其宗。而終不以恣。情越簡稱圓融。放而不流。用而無作。年六十五。以萬歷戊戌歲?;趶埣覙?。周海門。為銘其塔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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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宣化(1535年—?),字用賢,山東濟南府淄川縣人,民籍。山東鄉(xiāng)試第七十五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一百八十九名,三甲第一百八十名進士。授遵化縣知縣,六年(1572年)十月選授南京試御史。后官戶部河南司員外郎,萬歷十七年(1589年)十月升陜西按察司僉事、管西路兵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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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35—1596 【介紹】: 明蘇州府常熟人,字汝師,號定宇。隆慶五年進士。萬歷初,授檢討。疏論張居正父喪奪情,與吳中行同杖除名。居正死,復故官,進右贊善。歷官南京祭酒、吏部侍郎。二十一年,為王錫爵排擠罷歸。工詩文,與王道行等稱“續(xù)五子”;又與胡應麟等稱“末五子”。有《國朝典章》、《三吳文獻志》、《因革錄》、《松石齋集》等。
滄海遺珠
趙用賢(1535-1596)字汝師,江南常熟人,隆慶五年(1571)進士,官檢討,終吏部侍郎,謚文毅。著有《松石齋集》《三吾文獻志》《因革錄》等。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汝師,常熟人。隆慶辛未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以建言為民起春坊贊善歷南祭酒禮部侍郎召為吏部侍郎贈禮部尚書謚文毅有松石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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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用賢(1535年—1596年),字汝師,號定宇,直隸蘇州府常熟縣民籍(今江蘇)常州府江陰縣人。隆慶辛未進士。萬歷間官翰林院檢討,以諫言張居正“奪情”聞名。戊午應天府鄉(xiāng)試第八十二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會試第二十五名,三甲二十八名進士,選庶吉士。萬歷初年(1573年)授檢討。因反對張居正居喪奪情,抗疏曰:「臣竊怪居正能以君臣之義效忠于數(shù)年,不能以父子之情少盡于一日?!瓏以O臺諫以司法紀、任糾繩,乃今嘵嘵為輔臣請留,背公議而徇私情,蔑至性而創(chuàng)異論。臣愚竊懼士氣之日靡,國是之日淆也?!顾c吳中行等五人一起受杖刑,時稱“五賢”。用賢體胖,“肉潰落如掌,其妻臘而藏之”。張居正死后,趙用賢被起用,十一年正月恢復原職,六月升右春坊右贊善兼簡討,十一月充經(jīng)筵講官,十三年九月升司經(jīng)局洗馬兼翰林院修撰,充大明會典纂修官,十四年正月補充經(jīng)筵講官,晉右庶子,十五年二月升南京國子監(jiān)祭酒,十七年八月升南京禮部右侍郎,十八年十二月改任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二十年六月升左侍郎、仍兼翰林院侍讀學士,教習庶吉士,二十一年七月改官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尋給假回籍。二十四年卒,賜祭葬,天啟初,贈太子少保、禮部尚書,謚文毅?!?a target='_blank'>明史》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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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太(1536年—1617年),又作徐元泰,字汝賢,號華陽,直隸寧國府宣城縣人,儒籍,嘉靖乙丑科進士,萬歷年間官至南京刑部尚書。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應天鄉(xiāng)試第二名(亞元),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二十七名,三甲七十一名進士。戶部觀政,同年六月授江山縣知縣,丁憂服闕,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復除魏縣知縣,四年十月以卓異擢吏部主事。萬歷二年(1574年)二月復除本部,四年正月升員外郎,七年三月升郎中,八年二月升山東參政,十年五月升陜西按察使,七月調(diào)浙江,十一年閏二月升浙江右布政使,九月升左布政使,十二年七月累遷順天府尹。蜀酋擁眾殺掠,其事上聞,十三年七月以徐元太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討平變亂。十四年十月升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照舊巡撫,十七年二月養(yǎng)病。十九年十二月起補南京刑部右侍郎,二十年正月改戶部左侍郎,六月總督倉場,九月以正二品服俸管兵部左侍郎事,十一月升都察院右都御史、協(xié)理京營戎政、兼兵部左侍郎,二十一年(1593年)正月累官南京刑部尚書。二十二年六月以病乞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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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36—? 【介紹】: 明寧國府宣城人,字汝賢,號華陽。嘉靖四十四年進士。授魏縣知縣,擢吏部主事,累遷順天府尹。巡撫四川,萬歷十四、五年間,與李應祥擊破松、茂、建昌等地番寨。官至刑部尚書。有《喻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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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可賢(1536年—1602年),字子齊,號見庵,更號文吾(聞吾),直隸廣平府成安縣人,民籍。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順天府鄉(xiāng)試第六名。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壬戌科第二甲第四十九名進士。授戶部主事,升郎中。隆慶二年(1568年)出為山西太原府知府。四年四月升山東按察司副使整飭霸州兵備,改山西崎嵐兵備副使,六年四月以疾致仕。萬歷元年(1573年)直隸巡按御史丁惟寧舉薦,復任欽差薊遼等處整飭兵備副使。萬歷二十年(1592年)四月以兵部尚書石星言,起原任副使蔡可賢為寧夏河西道副使,及解餉職方司主事趙夢麟俱赴督臣魏學曾軍門贊畫。十一月奏稱親老病篤,棄官去。二十二年四月起補山東參政兼僉事備兵寧前,十二月以原官備兵開原。丁憂歸,卒年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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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秀(1538年—?),字越賢,號平山,浙江湖州府烏程縣民籍,直隸吳江縣人。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浙江鄉(xiāng)試第七十二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三名,二甲第四十八名進士。歷官揚州府知府,二十一年九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
姚孟賢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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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孟賢(1538年—?),字汝德,浙江寧波府慈溪縣人,軍籍。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浙江鄉(xiāng)試第六十九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一百六十八名,三甲第二百名進士。授貴池縣知縣,遷潮州府同知,乞終養(yǎng)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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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河南新鄉(xiāng)人,號靜齋。嘉靖四十四年進士。歷官兵科都給事中、陜西左布政使。萬歷十四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副總兵哱拜有異謀,問孟收其兵權。又引河開田,以廣糧儲。官至左僉都御史協(xié)理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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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問孟(1538年—1607年),字尚賢,號靜齋,河南衛(wèi)輝府新城縣人,軍籍。梁問孟七月二十九日生,行一,由縣學生中式嘉靖四十年辛酉科河南鄉(xiāng)試第四十六名舉人,會試中式第八名,以《易經(jīng)》在二十八歲時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三百名進士。吏部觀政。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十月梁問孟獲授浙江西安縣知縣,隆慶四年(1570年)八月選授刑科給事中,次年(1571年)四月升戶科右給事中,十月升刑科左給事中,負責巡視京營,上陳營務十二事,又彈劾太仆寺卿楊賢衰老、通政司右參議王汝言庸劣,結(jié)果楊賢致仕,王汝言降職。六年(1572年)閏二月他再升兵科都給事中,萬歷帝繼位后于七月外任福建右參政,因父親逝世回鄉(xiāng)。萬歷三年(1575年)八月梁問孟服闕,除授四川右參政駐守順慶,六年(1578年)八月升四川按察使,七年(1579年)九月升山西右布政使,入覲后在八年(1580年)正月考察,六月調(diào)官陜西按察使,兩個月后就因違禁使用馳驛降三級。十年(1582年)六月,他得起補為湖廣右參議兼僉事,九月升官本省按察司副使,十一年(1583年)八月升為山西左參政,十二年(1584年)二月又升山西按察使,同年十一月升陜西右布政使。十三年(1585年)擔任陜西鄉(xiāng)試提調(diào)官,代左布政使入覲,十四年(1586年)正月補升左布政使,很快在三月晉職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十六年(1588年)十月升為左僉都御史、協(xié)理院事,得蒙恩賜宴,未滿一個月因母親去世回鄉(xiāng)。十九年(1592年)七月被巡視寧夏邊務的尚寶司司丞兼御史周弘礿參奏被罷職,到三十五年(1607年)去世,四十三年(1615年)六月賜祭葬一壇,四十七年贈左副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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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18 【介紹】: 明山東歷城人,字象賢,號南渚。隆慶五年進士。萬歷初授南京兵部主事。請廣取士之額、緩催科、開言路。張居正欲重罪之,因吏部尚書王國光勸,出為楚府右長史,復坐以事,落職歸。居正死,起戶部郎中,累遷戶部尚書,兼署吏部,推舉無所私。后因故被劾,遂杜門乞去。家居七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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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世卿(1538年—1615年),字象賢,號蘭渚,山東濟南府歷城縣(今山東省濟南市)人,隆慶辛未進士,萬歷間官至戶部尚書。嘉靖甲子(1564年)山東鄉(xiāng)試第五十四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會試第三百九十六名,三甲進士,授南京兵部主事。萬歷初年,張居正當國,以嚴治政,州縣學取士不得超過十五人;布政使、按察使司以下的官吏,即便公事也禁乘驛馬;死刑年有定額;征賦以九分為標準,如不及格有關部門要受罰;又屢次重責議論事情的人。趙世卿上奏糾正當時的五件重要的事。請求擴大取士的名額,放寬驛車的禁例,減少處死刑罰,延緩對科稅的催征,而最后極力疏論應該廣開言路。因此得罪張居正,被調(diào)出京城,擔任楚府長吏。第二年的京官考核,又以不謹慎為名,撤職回鄉(xiāng)。張居正死后,趙世卿再次起用,萬歷十二年(1584年),任禮部儀制司郎中。萬歷十三年,任光祿寺少卿。萬歷十五年,任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后擔任通政使司右通政、左通政。萬歷十六年,任光祿寺卿。萬歷十七年,任太常寺卿。萬歷二十年,任順天府府尹、大理寺卿、兵部右侍郎,兼任右僉都御史、巡撫河南提督軍務。萬歷二十一年,調(diào)任戶部右侍郎,督理倉場。趙世卿工于心計,凡是他所上奏的事,都斟酌分寸,軍務國政有賴于此。戶部尚書陳蕖有病,侍郎張養(yǎng)蒙避身不負責事務,皇帝惱怒,將他們一起罷免,而提拔趙世卿任尚書。趙世卿為人重節(jié)操,為官盡職守,深得皇帝倚重。吏部尚書空缺,曾派他兼任,推舉官員,毫無私心。只是楚王府宗族的人與楚王相互攻擊,趙世卿極力稱楚王不是偽王,與沈一貫觀點相一致。李廷機輔佐朝政,趙世卿極力推舉他,結(jié)果被朝廷大臣懷疑結(jié)黨,先后為給事中杜士全、鄧云霄、何士晉、胡忻,御史蘇為霖、馬孟禎等人彈劾,趙世卿便閉門在家請求去職。他上書十多次,皇帝沒有答復。萬歷三十八年秋,趙世卿就上疏出城等候命令。第二年十月,索性乘車徑直離去,朝臣上報,萬歷帝亦沒有怪罪。家居住七年卒,贈太子少保。
王元賓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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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賓(1539年—?),字國賢,號對峰,山東兗州府滕縣人,軍籍。參加山東鄉(xiāng)試并考中第五十八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考中乙丑科會試第三百二十一名,三甲第一百二十九名進士。出任都察院觀政,本年八月出任蠡縣知縣,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出任大理寺評事,三年二月出任寺副,四年五月出任寺正,十二月出任廣西道御史,六年七月出任承天知府,后來丁憂。萬歷六年(1578年)六月出任鳳翔府知府,十年五月因為駕乘驛馬速度過快而降職為大同府推官。
王來賢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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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來賢(1539年—?),字元德,云南臨安衛(wèi)旗籍直隸合肥縣人。云南鄉(xiāng)試第十九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一百四十七名,二甲第十六名進士。授南京戶部廣西司主事,萬歷四年(1576年)二月升四川僉事,七年二月升廣東右參議,九年二月升貴州副使,十二年六月復除山東副使,十五年八月升河南大梁道左參政,十七年五月本省按察使,遷四川右布政使,二十一年十月升貴州左布政使,以考察調(diào)簡。二十三年六月降調(diào)山西右布政,駐商州。
任惟一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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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惟一(1543年—?年),字汝賢,號樂山、所泉,陜西西安府盩厔縣人,明朝官員。陜西鄉(xiāng)試第七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戊辰科會試第二百五十五名,第三甲第九十六名進士。授四川巴縣知縣,六年正月選授廣西道試監(jiān)察御史,萬歷元年(1573年)四月患病回籍。復除浙江道御史,三年二月升任四川僉事,六年四月升浙江右參議,后因考察去職。九年十月因恃勢武斷,毆死人命,被御史龔懋賢彈劾,削籍遣配,追奪敕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