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介紹】: 明應天府人,字子山。嘉靖中以貢授廣信府檢校。監(jiān)司聞其才,檄署永豐、上饒二縣。撫定上饒窯民騷亂。遷江西布政司檢校。嘗修《江寧志》、《上元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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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世臣,號慕云。以進士授庶吉士,遷給事中。在省忼慨敢直言。適宦官滕祥輩奏請復故太監(jiān)黃錦侄浦都督銜,授其族人保等錦衣官,使守錦墓。家人黃斌等與充御馬監(jiān)勇士,以示存恤。上許之。公同御史陳聯(lián)芳等交章言浦前以不職罷,不當復敘,而保等欲藉口守墓冒官職,斌等以廝卒希充勇士名,縻廩祿皆不宜聽,事遂寢。有師宗紀者,以黃冠廁名太常寺卿,盜庫金錢千計,多犯法。公復與鄒應龍交發(fā)其奸,得論如律,直聲震朝野。竟積以亢直忤時,出知臨江府,擢為四川提學副使,復降知延平府,再以副使督湖廣學政,遷福建布政使,加光祿寺卿,致仕。公少篤于問學,嘗取蒙引存疑淺說折衷之。著四書三說,學者宗之。為詩長于五言,力追顏、謝。閩中曹能始先生為刻其集。維基
管大勛(1530年—?年),字世臣,號慕云,浙江鄞縣人。同進士出身。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浙江鄉(xiāng)試二名,易四房,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會試一百八十三名,廷試三甲五十六名進士。禮部觀政,改翰林院庶吉士,隆慶元年(1567年)三月授禮科給事中,八月升刑科右,二年二月升禮科左,三年二月升臨江知府,六年三月升四川提學副使。萬歷三年(1575年)十一月調(diào)任福建延平府知府一職。八年正月升湖廣兵備、提學副使。十一年二月升廣西參政。十三年十一月升廣東按察使,十五年三月升廣西右布政使,十七年正月升本司左布政,四月丁憂。十九年十一月復除福建左布政,二十二年升南光祿寺卿,二十三年(1595年)告病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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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嘉福,字正甫,號礪山,山東高密縣人。山東鄉(xiāng)試第三十九名。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進士。吏部觀政,授應天府六合知縣,起復任河南鄢陵知縣。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革職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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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36—1608 【介紹】: 明蘇州府昆山人,字登之。隆慶五年進士。授南京兵部主事,改刑部。萬歷六年,疏陳時弊九事,忤張居正。同年,轉(zhuǎn)員外郎,出為廣東按察僉事。以中察典罷官。有《問辨牘》、《理學酬咨錄》、《龍華懺法》。維基
管志道(1536年—1608年),字登之,號東溟。直隸太倉州(今江蘇省太倉市)人。思想家、學者,以其「三教合一」主張聞名。嘉靖癸亥師從學政耿定向。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五十六名,隆慶五年(1571年)聯(lián)登辛未科二甲第四十四名進士。初官南京兵部車駕司主事,因上疏被彈劾,萬歷二年丁父憂歸,服闋,十一月起補刑部貴州司主事。六年戊寅(1578年)九月轉(zhuǎn)部員外郎,十一月出為廣東按察司僉事,分巡南韶。以事降調(diào)解任歸。明年補鹽課司提舉,八年庚辰大計,以老疾免官。十三年以臺疏得僉憲舊銜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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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大耀(1541年—?),字德臣,浙江寧波府鄞縣人,民籍。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中甲子科浙江鄉(xiāng)試第三十八名。萬歷二年(1574年)中甲戌科會試第三十七名,登二甲第十四名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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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稷(1544年—?),字子安,浙江紹興府馀姚縣人,軍籍。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浙江鄉(xiāng)試第七名舉人,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二百十四名,二甲第六十三名進士。授刑部主事,歷升兵部武庫司郎中,出為饒州府知府,萬歷十一年(1583年)二月升湖廣按察司副使、辰沅兵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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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陜西咸寧人,字正之。萬歷三十八年進士。歷元城、泗水知縣,有仁政。以不阿權奸,辭歸。有《南游草》、《偶然草》。維基
管應律(1578年—?年),字正之,號六我,陜西省西安府咸寧縣人,軍籍。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陜西鄉(xiāng)試第十七名舉人,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會試二百七十二名,第三甲第一百八十六名進士。戶部觀政,三十九年授直隸元城縣知縣,四十三年被論,四十六年左遷江西布政司照磨。升山東泗水縣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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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22 【介紹】: 明四川烏撒衛(wèi)人,官烏撒衛(wèi)指揮。天啟初,料算水西安邦彥必反,佐貴州巡撫李耘為固守計。以祖母疾,乞歸衛(wèi)所。安邦彥反,攻烏撒,盡力拒守,城破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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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紹寧(1583年—1645年),字幼承,一字謐如,號誠齋,南直隸武進縣(今常州市武進區(qū))人,明朝末年官員、探花。生萬歷十一年癸未(1583年),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天鄉(xiāng)試舉人,崇禎元年(1628年),登一甲第三名進士,授翰林院編修。壬申纂修實錄充經(jīng)筵日講官,甲戌分考會試,戊寅升右春坊兼南京國子監(jiān)司業(yè),掌祭酒事,辛巳以詹事府少詹事掌南京翰林院事,優(yōu)游兩載,尋召纂修,未赴。甲申之變,崇禎帝自盡后,南明福王在南都金陵監(jiān)國,管紹寧拜禮部右侍郎行尚書事。與時相馬士英多忤,遂引疾歸里。清軍破南都后,順治二年(1645)閏六月二十九日,管紹寧因與清常州知府宗灝有仇,遂以拒絕剃發(fā)令而全家被殺。只遺一孫滋琪,年甫三歲,為家仆帶出逃亡而免一難。其夫人董氏、三子管鉉、管鍵、管燧一門四十余口俱死之。從兄管紹恂,崇禎甲戌武進士,亦遇害。從弟管紹恒,被下獄刑訊孤子滋琪所在,終不言,三閱月始得釋,尋悒悒致疾卒。同時遇害的還有太常少卿楊兆升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