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維基劉一臨(1560年—1599年),字天幸,號星樓,直隸淮安府山陽縣人。沈丘知縣劉世光子。萬歷四年(1576年)丙子科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授常山縣知縣,歷調(diào)長興縣、信豐縣,皆著異政。為鄉(xiāng)試同考,稱得人。時父世光為沈丘令,常山與沈丘相望,父子以循吏同被撫按薦剡,一時嘆羨。然性高簡,不事權貴,故不得竟其志。初,一臨生三日,舉湯餅會,同里王典來會飲,問兒何名,曰一臨。典大驚,詰其故,曰:前一夕夢神告典與劉一臨鄉(xiāng)試同榜,今乃生耶!眾舉酒且賀且謔。一臨七歲,即善屬文,十六成博士弟子,果與典同登丙子賢書,年四十卒于官。
人物簡介
維基沈時來(1561年—?),字君大,號石樓,直隸華亭縣人。萬歷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應天鄉(xiāng)試舉人。萬歷二十年(1592年)壬辰科進士,授行人司行人,二十五年八月與戶部主事王天合主考云南鄉(xiāng)試,三十年二月行取,授浙江道御史,巡視西城,三十三年巡按直隸,十月巡按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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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易應昌(1566年—1645年),字瑞之,一字瑞芝,號白樓,江西撫州府臨川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易應昌是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舉人,次年(1607年)聯(lián)捷進士,授福建甌寧知縣。萬歷四十八年(1620年)升河南道御史,理順漕政;天啟元年(1621年)改為巡按應天,很快改任督學,提拔為大理寺丞,進少卿、大理寺卿,閹黨彈劾他是東林黨人,被革職。崇禎二年(1629年)起用為都察院左僉都御史,晉左副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和曹于汴扶持史??、高捷起用官務一事上甚為出力,不久因為以救刑部尚書喬允升而逆旨,遭下詔入獄論死。崇禎帝采用大學士成基命言論,將易應昌送往三法司審訊,被謫罰戍邊守衛(wèi)。弘光帝繼位,將他官復原職,升任工部右侍郎,被阮大鋮列入大悲案的十八羅漢之一,南京失守后去世,虛歲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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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梅國樓,字公岑,號瓊宇。麻城人。梅國樓是梅國楨二弟,萬歷十一年(1583年)成癸未科進士,選庶吉士,曾官給事中。萬歷三十七年任遵義軍民府參軍巡檢。與梅國楨、梅之煥合稱“荊楚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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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選明詩姓名爵里字仲舉,慈溪人。萬歷丁未進士,知新野宜春二縣入為工部主事有麗矚樓集
維基錢文薦(1573年—?),字仲舉,號石樓,浙江寧波府慈溪縣人。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浙江鄉(xiāng)試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士,吏部觀政,三十六年正月授河南新野知縣,四十年補宜春縣,四十五年升工部主事,四十六年管清江造廠,天啟二年養(yǎng)病。
人物簡介
維基黃卷(1578年—1615年),字舒之,號鄴樓,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人。己酉福建鄉(xiāng)試八十八名舉人,萬歷三十八年庚戌科會試一百四十六名,第二甲第十六名進士。通政司觀政,授戶部陜西司主事,四十年差易州管倉,升員外郎、郎中。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升浙江嚴州府知府,卒。。
人物簡介
維基閻溥,號鳳樓,陜西鳳翔府隴州人,官籍,進士出身。萬歷十九年辛卯科陜西鄉(xiāng)試舉人。萬歷二十三年,登進士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九名,觀刑部政。授山西榆次縣知縣,歷官河南懷慶府知府,四十一年三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遷山西布政司參政,四十七年五月升云南按察使,天啟二年(1622年)五月升本省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十二月轉左布政,天啟五年閻溥入覲,至二月始抵京,以病苦逾期,懇恩寬宥,部覆許其回任,至是尚未入滇,為御史何廷樞所參,九月吏部覆令以老疾致仕。
人物簡介
簡介孫仁孺(約公元一六一二年前后在世)名不詳,號蛾眉子,亦稱白雪樓主,蜀人。著有傳奇《醉鄉(xiāng)記》,《曲錄》及《東郭記》并傳于世。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生卒】:1582—1664
【介紹】:
明末清初江南常熟人,字受之,號尚湖,又號牧齋,晚號蒙叟、東澗遺老。明萬歷三十八年進士。歷編修、詹事,崇禎初為禮部侍郎,因事罷歸。以文學冠東南,為東林巨子。娶名妓柳如是,筑絳云樓,藏書極富。南明弘光帝時,起為禮部尚書。清兵渡江,出城迎降。順治三年,授禮部侍郎,任職五月而歸。后兩次以大案牽連入獄,均得幸免。七年,絳云樓毀于火,藏書悉成灰燼,晚境頗頹唐。詩文極有造詣,入清后所作多抑塞憤張之語。有《初學集》、《有學集》、《國初群雄事略》,又編《列朝詩集》。清高宗列謙益入《貳臣傳》,焚其書,雖屢禁不絕。
晚晴簃詩匯·卷一十九錢謙益,字受之,號牧齋,常熟人。明萬歷庚戌一甲三名進士,歷官禮部侍郎。福王時,為禮部尚書。入國朝,以禮部侍郎署秘書院學士。有《初學集》、《有學集》。
詞學圖錄【錢謙益】(1582-1664) 字受之,號牧齋,又號虞山蒙叟。常熟人。崇禎初官禮部右侍郎,南明弘光朝官禮部尚書。降清官禮部右侍郎,充修明史副總裁,旋告歸。與鄭成功等秘密抗清。明清之際文壇宗主,學殖宏博。其詩博大閎肆,以杜為宗而出入韓、蘇,與吳偉業(yè)、龔鼎孳并稱"江左三大家"。詞作僅數(shù)首。有《初學集》、《有學集》、《投筆集》、《杜詩箋注》。編有《列朝詩集》。詞在《有學集》中。
清詩別裁集字受之,江南常熟人。成歷庚戌,賜進士第三人。國朝官至禮部尚書。著《初學》、《有學》二集?!鹕袝熨Y過人,學殖鴻博。論詩稱揚樂天、東坡、放翁諸公。而明代如李、何、王、李,概揮斥之;馀如二袁、鐘、譚,在不足比數(shù)之列。一時帖耳推服,百年以后,流風馀韻,猶足詟人也。生平著述,大約輕經(jīng)籍而重內(nèi)典,棄正史而取稗官,金銀銅鐵,不妨合為一爐。至六十以后,頹然自放矣。向尊之者,幾謂上掩古人;而近日薄之者,又謂澌滅唐風,貶之太甚,均非公論。茲錄其推激氣節(jié),感慨興亡,多有關風教者,馀靡曼噍殺之音略焉。見《初學》、《有學》二集中,有焯然可傳者也。至前為黨魁,后逃禪悅,讀其詩者應共悲之?!鹉笼S詩,如“吾道非歟何至此,臣今老矣不如人”、“屋如韓愈詩中句,身似王維畫里人”,“工致有馀,易開淺薄,非正聲也。五言平直少蘊,故不錄。
維基錢謙益(1582年10月22日—1664年6月17日),字受之,初號尚湖,又號牧齋,晚號絳云樓主人、蒙叟、東澗老人,又因其住址而稱虞山、因其職位而稱宗伯,直隸常熟縣(今江蘇省蘇州市常熟市)人,萬歷三十八年探花。作為明末清初時期文學領域的集大成者,錢謙益引領文壇長達五十年之久。在政治上錢被視為東林黨或復社人士錢謙益與東林黨或復社皆有密切來往,但卻遭周延儒排擠,入南明又依附馬士英、阮大鋮。。明朝時四次出仕,官至禮部尚書。后在南京降清,任禮部侍郎五個月,有“貳臣”之目。辭官后投入反清復明運動,為遺民義士接納,更成為聯(lián)絡東南與西南抗清復明勢力的總樞紐。后錢謙益的詩文被乾隆帝下詔禁毀。陳寅恪認為其是“復國之英雄”,“應恕其前此失節(jié)之愆,而嘉其后來贖罪之意,始可稱為平心之論”,并稱錢與其妻柳如是的詩文足以“表彰我民族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人物簡介
維基樓一堂(15世紀—16世紀),字叔宇,號致虛,浙江金華府浦江縣文溪人,軍籍。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樓一堂舉甲午科應天鄉(xiāng)試,萬歷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進士,獲授工部主事,累遷至工部郎中,曾處置不法收取金錢的胥吏;四十七年(1619年)升瑞州知府,上書都察院廢除多馀稅項十分二,令民安寧,任職四年平反十數(shù)件冤案。天啟三年(1623年),升為江西按察司驛傳道副使。五年(1625年),擢四川右參政,分守上川東道,同年十一月與謝渭互調(diào),擔任山東參政。天啟七年(1627年),樓一堂升山西按察使,拒絕魏忠賢招攬;崇禎元年(1628年)擢任廣東右布政使,代理海道事務,海盜李之奇作亂,他招其黨羽鄭芝龍,令他殺死李之奇贖罪,鄭芝龍最后果然成事,朝廷嘉獎其功,以積勞發(fā)背而逝世,年六十二歲。樓一堂居家孝友,讀書期間不參與外事,人民有喪總會盡力幫助;浦江山上無巨木但有重稅,奸人妄想染指中產(chǎn),他立刻在上言此事,榷使宋良翰因此罷去重稅,鄉(xiāng)人刻碑紀念其事,祭祀他至今,著有《瑞槐軒集》、《鄉(xiāng)約訓言》、《女則》流傳。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生卒】:1594—1645
【介紹】:
明池州府貴池人,字次尾,號樓山。意氣橫厲一世。崇禎十一年,與陳貞慧等倡議聲討逆案阮大鋮,揭發(fā)其再起陰謀。撰《留都防亂公揭》。署名者一百四十余人。福王即位后,大鋮得志,應箕遂亡命他鄉(xiāng)。南都失守,起兵應金聲,兵敗被執(zhí),慷慨就死。有《東林本末》、《樓山堂集》等。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字次尾,貴池諸生。有樓山堂前后集。
人物簡介
維基耿胤樓(16世紀—1638年),字旋極,北直隸真定府靈壽縣人。耿胤樓在天啟元年(1621年)中舉人,五年(1625年)成進士,獲授臨淄知縣。當?shù)厝嗣褙夂?,同時糧食歉收,多人因此以偷竊為業(yè),他得知后每次捕獲賊人總以嚴刑處置,人們都不敢再犯事。臨淄長期乾旱,他在烈日穿著囚衣步行禱告,在祭壇自疏罪狀哭泣,雨水立刻降下;其時他也代理壽光縣縣事,壽光居民來到臨淄請他到當?shù)卮\,很快壽光也下雨,士民都感悅。五年后耿胤樓升任兵部車駕司主事,遷官吏部考功司員外郎,到崇禎九年(1636年)乞假歸鄉(xiāng)。十一年(1638年)靈壽城陷,他不屈而殉難難,兒子耿參從也因此戰(zhàn)死,朝廷得知后事追贈光祿寺少卿,命建祠祭祀,讓孫子耿延綸胄監(jiān)。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生卒】:?—1645
【介紹】:
明四川忠州人,字枝樓。天啟五年進士。歷德清、金華知縣。崇禎四年,授御史,敢直言。以巡視草場,坐失火下獄。逾年釋歸。尋起官,累遷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弘光帝拜刑部尚書,清兵破南京,自縊死。
維基高倬(?—1645年6月7日),字枝樓,四川重慶府忠州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高倬是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的舉人,天啟五年(1625年)成進士,授浙江德清知縣,調(diào)任金華,又改為河南道監(jiān)察御史。薊遼總督曹文衡與總監(jiān)鄧希詔互相上奏舉報對方,他表示應該撤換鄧希詔,讓曹文衡安心;若曹文衡不稱職應該換人,不要讓宦官參與。奏疏一上表,高倬被貶一級,不久因為草場失火,被指巡視不謹慎連坐罷官,貶謫為光祿寺監(jiān)事。之后得起用上林苑丞,轉大理右寺副。崇禎十一年(1638年)五月火星發(fā)生逆行,高倬請求清理刑部的積案,升任南京太仆寺卿,駐在滁州,招募州人當兵保障當?shù)孬@允許。崇禎十六年(1643年)二月,高倬出任都察院僉都御史,提督操江,秋天時,朝廷改任勛臣劉孔昭擔任提督操江,召高倬轉官,但未赴北京就已經(jīng)失陷。弘光帝繼位,高倬升任工部右侍郎;御用監(jiān)的宦官要求設立宮殿擺放玩物,光祿寺又要求辦理御用器物,他上表應該奉行節(jié)儉。之后宦官又催徵大婚費用,他說:「這是什么時間?國土缺半,民力枯歇,兵馬糧錢尚欠二百五十萬,戶部存銀只有千多,請求節(jié)用?!刮幢徊杉{。解學龍被削籍,高倬轉任左侍郎,晉刑部尚書,加太子太保。他堅持不作冤獄,遭馬士英憎恨。南京淪陷,高倬自縊而死。
人物簡介
全粵詩·卷六八八庾樓,字木叔。歸善(今廣東惠陽)人。明唐王隆武元年(一六四五)舉人。明亡,隱居授徒。著有《敦行堂集》、《西湖志》。清陳伯陶《勝朝粵東遺民錄》卷三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