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生卒】:1590—1656 【介紹】: 明末清初直隸磁州人,字孝仲,號湛虛,晚號晦臣,自稱云隱居士。明天啟二年進士。官至兵部尚書。旋丁母憂。南明弘光朝,以馬士英、阮大鋮用事,避去。清順治時屢薦不出。晚年閉戶注《易》,有《易經(jīng)增注》。維基
張鏡心(1590年—1656年),字孝仲,號湛虛,晚號晦臣,自號云隱居士,河南彰德府磁州(今河北磁縣)人。官至薊遼總督。萬歷四十二年(1614年)乙卯科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進士,次年授蕭縣知縣,四年(1624年)改四川合州定遠縣,五年調泰興縣知縣。崇禎二年(1629年)授禮科給事中。崇禎四年(1631年)升任禮科右給事中,次年改禮科左給事中,六年江西主考,升吏科都給事中,七年主持京察。隨后升任太常寺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南京光祿寺卿。崇禎十年升任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兩廣總督,十三年加升兵部左侍郎,十四年罷官回籍。隨后擔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兵部尚書銜,任薊遼總督,總督關、薊、通、津軍務。甲申國變后,千里奔走以避亂,歲余始還里。入清后不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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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元玘,字采初,號三陟,南直隸松江府上??h人。進士出身。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科順天鄉(xiāng)試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聯(lián)捷壬戌科進士。除刑部主事,奉使賚餉銀寧夏,所過饋遺及王國賜予皆辭不受。遷員外郎,轉郎中,出知嚴州府,調福建建寧府知府,后由趙一韓接任。府沖劇,郵傳疲困,元玘事為裁制,立條約,請臺使勒之石,由是供億不擾。又更鹺政及錢法,民皆便之。告歸,所著有《廣史》及雜著詩文數(shù)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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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叔鏜(16世紀—17世紀),字振卿,號見剛,又號復齋,江西臨江府新淦縣籍,清江縣郡城人。張叔鏜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成舉人,天啟五年(1625年)與侄子張壽祺同中進士,獲授秀水知縣。秀水號稱繁劇難治,他克盡己任,摘奸發(fā)伏,一時號為神君;魏珰得知張叔鏜的名聲打算招攬,找人向他暗示,他卻多次拒絕謁見,遭降為寧國府教授。在寧國府他閉戶讀書,每天向諸生教授藝文,著有《敬亭看勝稿》;后魏珰敗亡,升為國子監(jiān)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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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熙,字燦衡,號孕白,北直隸河間府景州人。祖張守用,代州大使。父應豸,庠生。文熙登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舉人,四十一年癸丑科進士,初任東阿、樂安兩縣令,有惠政,民咸德之。天啟二年(1622年),擢拜浙江道監(jiān)察御史,奉命巡南直隸,執(zhí)法不撓,還稽察光祿,晉太仆寺卿。所至裁冗抑濫,初馬政廢而買俵之議起,積弊日久,累盡歸民,每解一馬費輒數(shù)倍,解戶往往多破產(chǎn)。額設鹽引向有一定章程,至是改為坐派,按丁散食,嘗一丁而派數(shù)丁之鹽,商丁大困。時朝廷宵小用事,上下容忍為奸,侵奪無藝,而景尤被害。文熙既謝言責,不敢引桑梓嫌,侃侃持正論,卒汰解費什之五六,減改派者半。白蓮妖人倡亂山左,武邑盜群掠景西,聲言為援,景倉卒間勢甚岌岌。先是五日曹銓部思誠以艱歸里,聞變扶柩入州城,議戰(zhàn)守備,思誠固度東援師且至,與文熙亟馳書監(jiān)軍,請便道得專討賊。師至,群盜殲焉。文熙以與時不合歸里,后筑室郊外,扃戶兀坐,陳古今經(jīng)史圖籍,朝夕吟詠披覽,門生故吏罕得見者。母老,曲盡色養(yǎng)。遇歲歉,歲發(fā)馀廩賑貧乏。卒年五十。所著有《如是言》、《平情錄》,崇祀鄉(xiāng)賢,學者稱為雪庵先生。侄子張國樞,崇禎十三年庚辰科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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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斌,本姓姚,字憲卿,號尚絅,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撫州府臨川縣民籍金溪縣霞麓人,一說臨川縣人。弱冠已負重名,四方問奇者踵至,弟子轉相傳授者以數(shù)百人計。明神宗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中式戊午科江西鄉(xiāng)試第一名舉人(解元)。天啟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請假歸養(yǎng)母夫人,日為嬰兒戲以相娛。服闋,補大理評事,晉南樞,屬取諸夙蠹,刮剔之材官健見無賢否,用皆當其材。官禮部郎中,勛戚有閘河以取利,及占寺田者立清之,皆斂戢不敢爭。出為廣西蒼梧副使,清介自守,以步禱勤瘁卒于官。歸櫬日,士民扶服數(shù)百里不絕。斌自諸生至監(jiān)司,服御無所益,歲糴以資八口,無擔石之儲,泊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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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盛美,字元絅,號澹居,山東兗州府滕縣人。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山東鄉(xiāng)試舉人,天啟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授鳳陽府通判,按治守陵珰不少貸,魏忠賢將中傷之,懷帝立,得無恙。入為貴州道監(jiān)察御史,彈劾不避權貴。改河南懷慶道參議,鄭藩專擅,盡發(fā)其不軌狀,得請論如法,省美亦由此去官。閑居期間,他悠游園林,詩酒自娛。卒年4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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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以邁(17世紀—17世紀),字月征,號匡廬,浙江金華府浦江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張以邁是萬歷十四年進士張應槐曾孫,自幼聰敏,成年后在崇禎十二年(1639年)中舉人,崇禎十六年(1643年)成進士,授中書舍人,負責冊封江西藩王。魯王朱以海監(jiān)國,張以邁歷任工部都水司主事、員外郎、郎中;其后隱居在縣北,因仰慕綠野香山稱其堂名「緣香堂」,以詩酒自娛不問世事??腿藖淼秸劶皶r政,他總裝醉不回答,二十多年后飲酒過量患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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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41 【介紹】: 明山西屯留人,字禹型。崇禎四年進士。授衛(wèi)輝知縣,擢湖廣僉事,監(jiān)鄖襄諸軍。十四年,因張獻忠令人假督府軍符誑入襄陽城,被誘殺。維基
張克儉(1592年—1641年),字禹型,號鏡龕,山西潞安府長治縣人,群牧所籍,明末政治人物。累官湖廣僉事,擢河南巡撫,未及上任,張獻忠破襄陽,張克儉不屈而死。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科山西鄉(xiāng)試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進士。兵部觀政,授河南輝縣知縣。六年(1633年)春,農民軍犯武安,守備曹鳴鶚戰(zhàn)死,既而犯輝縣。張克儉乘城固守,敵軍不能克,屯駐百泉書院,三日而去。張克儉遷兵部主事,被薦召對,稱旨。十二年(1639年)考選,歷兵部車駕司、職方司主事,擢湖廣岳州兵備僉事、改襄陽兵備僉事。東閣大學士楊嗣昌為督師以襄陽為軍府,張克儉深得其倚仗,加湖廣右參議。十四年(1641年)二月,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河南。未及上任,張獻忠虜獲楊嗣昌的特使,取得軍符,密令二十八騎改易官軍衣飾,持符入襄陽城。張克儉不能辨,半夜敵軍縱火焚襄王府,張克儉被殺。推官鄺曰廣、攝縣事李大覺、游擊黎民安皆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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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士范,字心冶,號玄洗,萬全都司懷安衛(wèi)總旗籍。張士范是懷安衛(wèi)學生,少年穎悟,年四歲就能與客人對句。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登己酉科順天鄉(xiāng)試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成壬戌科進士,考選庶吉士,四年正月授翰林院檢討,六年十月充《光宗實錄》纂修官,七年三月補經(jīng)筵日講官,七月升翰林院侍讀,典丁卯科應天府鄉(xiāng)試,號稱得士。崇禎元年二月為經(jīng)筵講讀官,七月,會觀政進士張星等人冒列張士范之名上疏,請求增加名額,皇帝召對平臺,被詰責革職。八月南京國子監(jiān)助教施元徵疏言徐時泰、孫之獬、陳具慶、張士范者投靠魏忠賢,拜為乾父,垂涎南北主考,出題獻媚。遂被削籍為民,謫配山西鄯陽,后釋放歸鄉(xiāng)去世。士范起家書生,留心方略,官翰林日,曾上疏籌邊,頗切時宜。又嘗率鄉(xiāng)人捐修城門及武備器具,今亦有稱之者。所著有《舟中記》并閣試詞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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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32 【介紹】: 明山東蓬萊人,字天游。天啟五年進士。授開封府推官,絕請托,抑豪強,吏民畏服。崇禎四年因故謫河州判官,未赴歸鄉(xiāng)。次年,叛將李九成陷登州,率家眾拒戰(zhàn)被殺。維基
張瑤(?—1632年),字天游,號悔湄,山東登州衛(wèi)軍籍。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山東鄉(xiāng)試經(jīng)魁,天啟五年(1625年)聯(lián)捷乙丑科進士,授河南開封府推官,絕請托,抑豪強,吏民畏服。崇禎四年行取入都,吏科給事中宋鳴梧力援宋玫為給事,而抑瑤,授府同知?,幣?,疏摭玫行賄狀。吏部尚書閔洪學劾瑤饋遺奔競,鳴梧復極論之,因貶河州判官,未赴居鄉(xiāng)。次年正月,李九成、孔有德等叛,圍攻登州,瑤率家眾登陴拒守,瑤猶揮石奮擊。賊擁執(zhí)之,大罵不屈,被殺。妻女四人并投井死。張瑤以殉難贈光祿寺少卿,入祠蔭子。父張伯龍,封戶部主事。兄張珍,歷任直隸滿城知縣、永平府通判、戶部山西司主事。珍子張一震、張一恒。張一恒,康熙二十一年壬戌科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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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茂頤(16世紀—1631年),字元貞,號紫坡,江西臨江府新喻縣人。張茂頤是張一作之孫,知縣張啟宗之子,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舉應天鄉(xiāng)試,同年父親亦在江西中舉。天啟二年(1622年),張茂頤登進士,工部觀政,天啟四年(1624年)授工部屯田司主事,監(jiān)督易州山廠,看到當?shù)厣虡I(yè)蕭條,就提出改變炭價舒緩民困。三年后朝廷缺員,然而魏忠賢黨羽厭其不附,結果僅轉任虞衡司員外郎。天啟七年(1627年),主丁卯科廣東鄉(xiāng)試,于儀式演說中也不諂媚魏珰。崇禎元年(1628年),張茂頤自工部郎中外任廣東高廉道參議,在當?shù)囟Y士愛民,多次集結文人校對文集,刻有《高涼人文集》;其時??芾羁嫒肭蛛姲卓h,他立刻移節(jié)捍御,賊人最終逃走。崇禎四年(1631年)升任江西副使,負責籌備兵餉,當年冬天朝參在晚上渡河時暴卒,死后貧窮得無法殮葬,縣人晏日啟授官浙江,帶領僚屬協(xié)助治喪回鄉(xiāng),有《司爟火政志》、《大炭審編錄》、《撫松軒雜抄》、《高涼條議》、《視海條議》、《帶山房文稿》等作品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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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魯唯,字宗曉,號清涼居士,直隸蘇州府昆山縣人,民籍。萬歷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二甲第六名進士。授刑部主事,恤刑河南,多所平反。歷員外、郎中。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出為紹興府知府,被彈劾歸鄉(xiāng)。天啟三年(1623年),以吏部尚書趙南星薦,起升浙江按察副使,分守寧紹道。擢河南右參政,轉四川左參政。崇禎四年(1631年),擢為湖廣按察使。歷浙江、福建左右布政使。著《筆花館集》。有子張立平、張立廉。弟張魯?shù)?,字宗自,天啟五年乙丑進士。官福建晉江知縣,山東昌樂知縣。著《青萍詩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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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燧,字沖甫,號坤生,直隸保定府安肅縣人。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順天鄉(xiāng)試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吏部觀政。五年授官中書舍人,崇禎三年(1630年)本省同考,不久告病歸鄉(xiā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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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必大(1594年—1634年),號可庵,陜西西安府華州人,軍籍。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兵部觀政,初授山東新城令,五年調長清縣,正直廉明,愛民禮士,七年丁憂歸。崇禎三年(1630年)起補元城縣知縣,以治行異等,四年考選,擢為吏部主事。見逆珰祠不拜,遂改工部都水司,督理顯陵工,省帑金三十萬。崇禎七年榷稅杭關,卒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