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張爾嘉,字錫之,號佘峰,南直隸松江府青浦縣人。少愛佘山之勝,遂自號佘峰。青浦縣學(xué)生,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授浙江東陽縣知縣,行取,擢兵部主事,天啟元年往浙江募兵,晉職方司郎中,當(dāng)考選,疏救劉光復(fù),薦鄒元標(biāo),執(zhí)政憚之,與尚書崔呈秀忤,出為浙江右參政、分守寧紹道,升本省按察使,崇禎元年升右布政使,卒官。墓在佘山。
人物簡介
【介紹】: 明常州府武進人,字席之。少孤貧,取糠秕自給,不輕受人一飯。為同里薛敷教所知。講學(xué)東林書院,師孫慎行。其學(xué)以慎獨研幾為宗。萬歷四十七年進士。授戶部主事,出為廣東提學(xué)僉事?;浰咨蓰?,供張遠(yuǎn)勝他省,瑋悉不受。以大吏建魏忠賢生祠,即日引去。崇禎帝即位,復(fù)出,累遷左副都御史。不久病卒。有《如此齋詩》。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韋玉,武進人。萬歷己未進士,除戶部主事仕至都察院協(xié)理院事左副都御史謚清惠有如此齋集維基
張瑋(1586年—1643年),字席之,號二無,南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人。少孤貧,取糠秕自給,不輕受人一飯,為同里薛敷教所知。講學(xué)東林書院,師孫慎行,其學(xué)以慎獨研幾為宗。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一(解元),四十七年(1619年)登己未科進士,授戶部主事。調(diào)兵部職方,歷郎中。時欲瑋典筦鑰,瑋謝不可,出為廣東提學(xué)僉事。至即聚諸生講學(xué),士風(fēng)大變。魏閹勢滔天下,爭建忠賢祠,撫臣某亦議建,移文于瑋,欲瑋撰上梁文,瑋怒裂文,棄官歸。崇禎二年,起為江西參議,歷福建副使,改江西副使,備兵嶺北,時山寇盤踞,蹂躪至數(shù)郡?,|至,身冒矢石,斬首千馀級,又諭賊眾乞降,雖在軍旅,未嘗手釋書卷。生徒負(fù)笈至者,講學(xué)如平時。以里人大學(xué)士吳宗達(dá)薦,擢南京尚寶司正卿,進太仆少卿。時烏程相柄國,瑋上疏請罷斥以謝天下,又疏各鎮(zhèn)兵號數(shù)萬,半系本地豪貴占役與衙役,借名食糧,茍實實清汰,則兵食俱足。近大帥劉玘等縱兵焚掠,宜加盧象升部堂銜童,并賜劍印節(jié)制,皆不報。坐事調(diào)南京大理丞,引疾去。久之,起應(yīng)天府丞。疏言:「山東南北咽喉,軍國命脈所系。今大盜披猖,道途梗塞,轉(zhuǎn)輸不通者三月矣。倘不早滅,害胡可言。乞特遣兵部侍郎一人整兵往剿,否則起故尚書鄭三俊、范景文任之?!沟垡詾榻瓒耸卸?,降旨切責(zé)。是歲,四方大旱,瑋以軍食可虞,奏請禁江西、湖廣遏糴,而令應(yīng)天、常、鎮(zhèn)、淮、揚五郡折輸漕糧銀赴徐易米,則小民免催科之苦,太倉無顆粒之虧。他十庫所收銅、錫、顏料、皮、布,非州縣土產(chǎn)者,悉解折色,且盡改民解為「官解」,以救民湯火,所司多議行。遷南京光祿寺卿,召為右僉都御史。已而左副都御史房可壯下獄,以瑋代之。又奏宇內(nèi)不靖,盜賊蝥起,皆由郡縣不恤其民,巡方漫無激揚所致,上大悅。時總憲劉宗周、僉都金光辰與瑋同視事,長安目之曰「三清」。未幾,以病謝歸。崇禎十六年(1643年)四月病卒,年五十八。檢視遺囊蕭然,僅得遺表曰:「中原寇患宜用文臣,如王守仁用伍文定故事。又必稍寬文法,俾得展布?!惯z命以布衾斂,毋受賻,毋易吾生時節(jié)。福王時,贈都察院左都御史,謚清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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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光房,字翁傳,號石松,山西澤州人。萬歷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山西鄉(xiāng)試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初授中書舍人,以言論忤時政,被抑制不得升遷。四十六年才擢任禮部主客司主事,歷員外郎,升精膳司郎中。累官至光祿寺少卿,天啟五年(1655年)以投身門戶,冒濫京秩,令冠帶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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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爾基,號洪源,山西大同人。山西戊子科鄉(xiāng)試舉人。萬歷二十年(1592年),登壬辰科第三甲第二百二十名進士,授河南儀封縣知縣,三十五年八月考選,次年八月授四川道試監(jiān)察御史,三十七年五月巡按貴州,三十八年五月升四川僉事,改陜西榆林兵備僉事,三年考滿,四十六年十月升副使,照舊管事。天啟元年(1621年)十一月升本省按察使,天啟二年正月入覲,二月舉卓異,賜宴禮部。仕至浙江右布政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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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履端,字旋吉,號元思,直隸華亭人,同進士出身。萬歷四十年(1612年)與兄拱端、弟軌端三人同時考中舉人。萬歷四十四年(1616年)登丙辰科進士,授晉江縣知縣。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分校鄉(xiāng)闈,識拔黃道周,有知人之譽。知束鹿縣,整治惡徒,為避滹沱河水患,改建新城。秩滿,授兵部主事。尚書王永光因災(zāi)異陳言,魏忠賢疑心是履端之謀,奪其職。崇禎改元,召復(fù)故官,病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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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方建,字懋倩,號澹生,直隸松江府華亭縣民籍人。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應(yīng)天府乙卯科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官南京工部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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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光縉,字爾衷,號璇源,山西澤州(今晉城)人,進士出身。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山西鄉(xiāng)試舉人,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授瀘州知州,歷任至工部郎中,督崇文、荊關(guān)稅,萬歷四十年升任廬州府知府,以外艱歸。四十五年(1617年)接替莊毓慶任松江府知府一職,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由陶鴻儒接任。有弟爭蔭,輦金擠兄,力拒其事,董尚書其昌有“此判南山不可移,頌聲寧獨麥雙岐”之句。升任為陜西兵糧道副使。天啟初升山東右參政,三年(1623年)升本省按察使,仍管懷隆道,尋調(diào)霸州兵備道,改遵化道。天啟五年五月以依傍門戶為御史門克新參劾,被削籍為民。崇禎即位,起磁州兵備道,已而擢布政。黨人修舊吝,謬加浮躁,言官白而止。移會嘉,調(diào)陜西商雒道,遷山東右布政,未行寇壓境,光縉以為商乃西安門戶,力御之,尋加陜西右藩,因所屬不戒,掛議歸。居鄉(xiāng)好義,甲申后杜門不出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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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善政,字麟壤,號苧蘿,河南開封府陳州西華縣人。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河南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補中書舍人,內(nèi)外制敕多出其手。又充京闈分試官,拔名士十人,悉登甲第。崇禎初,授南京江西道御史,八月巡視南都京營,兼理屯田。后又巡察馬政,嘗念九邊多事,度支告匱,歷任所積俸金三千兩盡以輸邊為兵餉之助理,上嘉其急公,特旨褒獎。以疾請歸,晉中憲大夫,予告。致仕后辟圃栽花,以山水琴書自娛者八年,乃卒。崇祀鄉(xiāng)賢祠。弟張善繼,字升宇,與兄同領(lǐng)萬歷癸卯鄉(xiāng)薦,而名在兄前,有以宋祁兄弟同榜事比者,一時以為榮。晚年學(xué)易,學(xué)者多師之,稱為升宇先生。有子張若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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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守道(?—1629年),字岸先,號生洲,直隸寧國府宣城縣人。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禮部觀政,三十四年(1606年)授戶部主事,三十六年(1608年)管九江鈔關(guān),同年養(yǎng)病,三十八年(1610年)補戶部浙江司主事,升員外郎,三十九年(1611年)丁母憂,服闋,四十二年(1614年)補兵部武選司員外郎,四十四年(1616年)調(diào)吏部稽勛司員外郎,同年調(diào)驗封司員外郎,四十五年(1617年)調(diào)考功司員外郎,同年升驗封司郎中,廉謹(jǐn)澄清,時稱水鏡,同年休假。天啟四年(1624年)起為考功司郎中,同年升大理寺右寺丞,后升太常寺左少卿。適魏忠賢煽虐,張守道毅然乞南還,六年(1626年)升南京太常寺卿。七年(1627年)升工部右侍郎,兼署戶部度支,調(diào)攝儀軍無遺策,崇禎二年(1629年)以積勞卒,贈工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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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定志,字君靜,號石叟,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民籍。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舉人,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戶部觀政,三年四月授桐鄉(xiāng)縣知縣,調(diào)繁仁和縣,七年本省同考。行取考選,升禮部儀制司主事,崇禎二年升精膳司員外,升祠祭司郎中,三年官至河南提學(xué)右參議兼僉事。七年升浙江副使,八年升山東僉事,十年拾遺。補四川僉事,十二年升湖廣下江防道參議。
人物簡介
張錞,號我愚,福建汀州府長汀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祖父張履祥,隆慶元年丁卯科福建鄉(xiāng)試解元,官曲江令,調(diào)石門縣。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福建鄉(xiāng)試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進士。吏部觀政,五年授戶部云南司主事,薊州管銀,改山西司,七年降任廣東按察司知事,八年乞求終養(yǎng)歸里。后來督稅香山,坐船遭遇颶風(fēng),船只覆沒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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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58 【介紹】: 明末清初山東掖縣人。明天啟五年進士。在明自知縣累擢至刑部尚書。崇禎末降李自成。清順治二年,以薦起用,授兵部左侍郎兼右副都御史,巡撫天津。四年,以病致仕。維基
張忻(1590年—1658年),字靜之,號北海,山東省萊州府掖縣(今山東省萊州市)人,明朝官員,末任刑部尚書。后仕清。天啟五年(1625年),登乙丑科進士,授河南夏邑知縣,崇禎元年(1628年)調(diào)任滑縣。后授吏部主事、太常寺卿,以忤中貴,貶歸故里。后以守萊有功,遷刑部尚書。崇祀鄉(xiāng)賢。明亡,被俘于李自成軍隊,后授張忻為大同防御使,張忻借口有病不受,父子隨即離京,歸里。清軍入關(guān)后,順治二年,以天津總督駱養(yǎng)勝舉薦授兵部左侍郎,隨后擔(dān)任右副都御史、天津巡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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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誰譽,江陰人。萬歷己未中會試天啟壬戌賜進士出身除南戶部主事累官戶部尚書加太子太保維基
張有譽(17世紀(jì)—17世紀(jì)),字難譽,號靜涵,直隸江陰縣人,明朝及南明政治人物。張有譽是萬歷二十年進士張履正的兒子,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成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中進士,授戶部主事,為官清廉。崇禎年間曾出任饒州知府、江西督糧副使和四川按察使,任內(nèi)施行德政。鄭三俊舉薦五名官員時將他排在首位,升任南京戶部右侍郎、僉都御史、總督倉場,到任時弘光帝已經(jīng)即位,轉(zhuǎn)為左侍郎?;鹿購垐?zhí)中收取白糧超越舊制,打死解戶,張有譽就將他的差役囚禁,并上奏朝廷,于是張執(zhí)中行為收斂。馬士英推薦阮大鋮任官,使朝臣不滿,于是傳旨任命張有譽為戶部尚書,不久加太子太保銜;當(dāng)時四鎮(zhèn)需要糧餉二十萬,他無法撥出,致令他嘔血,上書請求辭官,但不獲允許。南京被清軍攻陷,他逃到武康削發(fā)為僧人,法號「大圓」,之后回到故鄉(xiāng),八十一歲時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