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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二稅
夏秋兩季完納的賦稅。征二稅始于 唐 ,后世因之。宋史·食貨志上二:“二稅須於三限前畢輸……造夏稅籍以正月一日,秋稅籍以四月一日,并限四十五日畢?!?span id="orf0mml" class="book">《明史·食貨志二》:“國初夏秋二稅,麥四百七十萬石,今少九萬;米二千四百七十餘萬,今少二百五十餘萬。”參見“ 兩稅法 ”。
《國語辭典》:兩稅法(兩稅法)  拼音:liǎng shuì fǎ
唐德宗時,宰相楊炎創(chuàng)立的一種稅法。按人民貧富及擁有田畝的數(shù)目,分等級課稅,每年依夏、秋兩季用錢編納,以替代原有的租庸調法。
《國語辭典》:了納(了納)  拼音:liǎo nà
結清賦稅。宋。辛棄疾 西江月。萬事云煙忽過詞:「早趁催科了納,更量出入收支。」
分類:完納賦稅
《漢語大詞典》:全丁
對國家有完納賦稅、承擔徭役義務的成年男子。晉書·范寧傳:“今以十六為全丁,則備成人之役矣;以十三為半丁,所任非復童幼之事矣?!褚诵薅Y文,以二十為全丁,十六至十九為半丁?!?span id="xdocubt" class="book">《南史·褚玠傳》:“縣人 張次的 王休達 等與諸猾吏賄賂通姦,全丁大戶類多隱沒。”
《漢語大詞典》:逃限
舊指不能遵照期限完納錢糧。 清 黃六鴻 《?;萑珪ゅX穀·式同限簿》:“夫條內(nèi)所謂經(jīng)催者,即本甲之戶首也……如完不合限,責此戶首逃限不親身應比,差拿重究;花戶抗不聽催,具稟拘究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