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旨免浙省地丁漕米積欠詩以志事(乾隆庚子) 清 · 弘歷
七言律詩
施惠應(yīng)于始入疆,未完積欠合寬償。
較之江省數(shù)為少,自是浙民俗尚良。
概與逭除資樂利,俾其耕鑿冀豐穰。
即看時(shí)雨時(shí)旸景,合共黔黎沐吉祥。
⑴ 浙省歸安等縣未完地丁漕白各款銀五萬三千九百馀兩南米四千七百馀石仁和等縣民借谷一萬八千馀石均加恩一并豁免以紓民力然較之江省銀米共蠲免百二十馀萬多寡懸殊浙省民俗陳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