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唐書·樂志》曰:“開元十一年,祀昊天于圜丘,降神用《豫和》,六變,辭同?;实坌杏谩短汀?。登歌、奠玉帛用《肅和》。迎俎用《雍和》,皇帝酌獻(xiàn)天神、酌獻(xiàn)配座、飲福酒并用《壽和》。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武舞用《凱安》,禮畢送神用《豫和》,皇帝還大次用《太和》。”
至矣丕搆,烝哉太平。
授犧膺箓,復(fù)禹繼明。
草木仁化,鳧鹥頌聲。
祀宗陳德,無愧斯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