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事曰。姚元崇牧荊州。三年受代。吏民泣。擁馬遮首不使去。皆截留鞭鐙。新牧奏之。褒詔美之。賜金一千兩。
良牧臨民似母慈,一方如仰乳沾滋。
留鞭截鐙猶為淺,娘去兒留得不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