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寒平聲 寒 看 難 [艱難]安 歡 寬 殘 端 官 闌 盤(pán) 冠 [衣冠]干 丹 餐 瀾 乾 [乾燥]蘭 竿 觀 [觀看]欄 壇 灘 鞍 漫 [水大貌]團(tuán) 酸 翰 鸞 彈 巒 肝 湍 玕 桓 丸 完 嘆 蟠 單 珊 攢 韓 鑾 殫 岏 槃 刊 般 欒 棺 紈 漙 摶 檀 鄲 瞞 圞 跚 瘢 簞 桿 驩 謾 刓 繁 [馬腹帶]磐 鉆 潘 讙 姍 攔 汗 [可汗]剜 胖 敦 攤 鞶 拚 柈 曼 [曼曼,長(zhǎng)也]襕 奸 磻 頇 番 [番禺]汍 巑 鼾 [鼻鼾]啴 萑 灤 羱 髖 慱 撣 [音檀。觸也。]鰻 莞 狻 獾 讕 倌 拌 [舍棄]鑚 癉 判 [普官切,音潘,正作??]墁 [同?]樠 饅 芄 弁 [樂(lè)也]鬗 鏝 眢 鞔 犴 癱 貆 襌 峘 雈 邗 矸 [丹矸]鏄 ? 瓛 嬗 剸 洹 媻 驒 豌 渜 顢 驙 耑 ? 搬 豻 蹣 涫 悗 痑 躝 縏 剬 籣 荁 ? 塼 幋 ? 槫 迀 絙 曫 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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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yǔ)字典桉 拼音:ān 韻部:寒
康熙字典桉
説文解字案 清代 段玉裁《說(shuō)文解字注》 幾屬。考工記。玉人之事。案十有二寸。棗栗十有二列。大鄭云。案、玉案也。後鄭云。案、玉飾案也。棗栗實(shí)於器。乃加於案。戴先生云。案者、棜禁之屬。儀禮注曰。棜之制。上有四周。下無(wú)足。禮器注曰。禁、如今方案。隋長(zhǎng)。局足。高三寸。此以案承棗栗。宜有四周。漢制小方案局足。此亦宜有足。按許云幾屬、則有足明矣。今之上食木槃近似。惟無(wú)足耳。楚漢春秋?;搓幒钪x武涉。漢王賜臣玉案之食。後漢書(shū)梁鴻傳。妻爲(wèi)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睂。方言曰。案、陳楚宋魏之閒謂之?。自關(guān)而東謂之案。後世謂所憑之幾爲(wèi)案。古今之變也。從木。安聲。烏旰切。十四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