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明光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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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蘇州府吳縣人,字處元。萬歷八年進士。除順德知縣,擢禮科給事中。萬歷二十年,李獻可等請使皇長子出閣就學,被黜。初春與昆山張棟、長洲吳元佳,上疏救之,并黜,時稱吳中三諫。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處元,吳縣人。萬歷庚辰進士,除知順德縣擢兵科給事中歷戶禮二科左右給事建言為民天啟初追贈光祿寺少卿有吳西佚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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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初春(1541年—1618年),字處元,直隸蘇州府吳縣(今屬蘇州市)人,民籍,官至禮科左給事中。
因參與“國本之爭”撤職。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二名。
萬歷八年(1580年)庚辰科三甲第一百八十三名進士。
次年任廣東順德縣知縣,升禮科左給事中。
萬歷二十年(1592年)正月,禮科都給事中李獻可偕六科諸臣上疏請求為神宗長子朱常洛舉行“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指摘其誤書弘治年號,違旨侮君,貶一秩調(diào)外,其馀人等奪俸半年。
大學士王家屏將御批封還,神宗愈加不滿。
吏科都給事中鐘羽正、吏科給事中舒弘緒均上疏支持李獻可。
神宗將弘緒調(diào)職南京,羽正及獻可以調(diào)任邊遠地區(qū)雜職。
大學士趙志皋論救,被斥責;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又爭,貶斥為民。
戶科左給事中孟養(yǎng)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以及葉初春等人各自上疏求情。
神宗怒不可遏,命將孟養(yǎng)浩廷杖一百,除名。
鄒德泳、丁懋遜、張棟、吳之佳、葉初春等六人貶一秩,外放為官。
李獻可、鐘羽正、李弘緒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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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41—1620 【介紹】: 明應天府江寧人,字弱侯,號澹園。萬歷十七年殿試第一。授翰林修撰。二十二年,受命撰修明國史。侍講東宮,二十五年主順天鄉(xiāng)試,遭誣劾貶福寧州同知。未幾棄官歸,講陰陽良知之學,與李卓吾善。博極群書,精熟典章,工古文,卓然為名家。有《澹園集》、《國朝獻征錄》、《國史經(jīng)籍志》、《焦氏筆乘》、《老子翼》、《莊子翼》等。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弱侯,上元人。萬歷己丑賜進士第一,授翰林修撰謫福寧州同知追謚文憲有漪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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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竑(1540年—1620年),字弱侯,號澹園,又號漪園,世稱澹園或漪園先生、焦太史。
南京旗手衛(wèi)人,祖籍山東日照。
明代狀元、史學家。
焦氏四世祖焦朔隨大將軍徐達征戰(zhàn)。
焦竑生于世宗嘉靖十九年(1540年),自幼刻苦向?qū)W,博極群書。
十六歲應童子試,以第一名選為京兆學生員,受到試官及南直隸督學使者趙方泉等的賞識。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鄉(xiāng)試中式舉人,時年二十五歲。
此后連續(xù)七次會考,都名落孫山。
直到二十五年后的萬歷十七年(1589年),焦竑方中會試,殿試高居一甲第一名(狀元),授翰林院修撰。
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擔任太子朱常洛講官,進《養(yǎng)正圖說》一冊。
郭正域因焦竑沒有與他商量這件事,認為焦竑是沽名釣譽。
萬歷二十五年(1597年),任鄉(xiāng)試主考官,將落榜之徐光啟提拔第一,并拍案嘆曰:“此名世大儒無疑也?!?。
由于個性梗介疏直,得罪不少政要。
次相張位更視焦竑為眼中釘,必欲除之而后快。
后來被曹大咸、楊廷蘭等檢舉“以舉子九人文多險誕語”,貶為福寧州(治所在今福建霞浦)同知。
萬歷二十六年(1598年),赴福建福寧州上任。
次年全國官員大計,焦竑又被考以“浮躁”評語,遭“鐫秩”。
最后決定辭官,此后歸家不出,專心著述。
好友管志道說:“焦殿撰漪園丈之不為世所容,則愚已逆料其必然矣!
”萬歷三十年(1602年),意大利人利瑪竇來華傳教,曾拜會過焦竑。
泰昌元年(1620年)去世。
安宗時追謚文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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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江西新建人,字汝高。隆慶五年進士。初仕龍游知縣,入為御史,擢光祿寺少卿。萬歷中疏爭三王并封,忤旨。削籍卒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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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杰(1547年—?
),字汝高,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新建縣軍籍,南昌縣人(今江西省南昌市)。
隆慶四年(1570年)中式庚午科江西鄉(xiāng)試第九名舉人。
隆慶五年(1571年)聯(lián)捷辛未科會試第二百七名,三甲第二百二十二名進士,授浙江龍游縣知縣。
萬歷五年(1577年),任廣西道監(jiān)察御史。
萬歷十年,改任浙江道監(jiān)察御史。
后兼任湖廣巡按。
萬歷二十年,擔任光祿寺少卿。
萬歷二十一年,國本之爭矛盾開始激化,明神宗加快改立進程,下詔三王并封(皇長子朱常洛、皇三子朱常洵和皇五子朱常浩一并封王)。
當時光祿丞朱維京、給事中王如堅上疏率先反對。
明神宗大震怒,兩人被貶戍邊。
隨后涂杰、王學曾繼續(xù)上疏,兩人均被斥為民。
此事激起群臣更多反對,最終迫使大學士王錫爵辭職、明神宗收回前命。
天啟二年(1622年),明熹宗贈涂杰太常寺少卿。
天啟三年,贈大理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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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48—1605 【介紹】: 明蘇州府長洲人,字公美,號虛臺。萬歷八年進士。為襄陽知縣。以治行征授刑科都給事中。二十年,禮科都給事中李獻可以請豫教元子得罪。之佳疏救,與張棟、葉初春并斥,時稱吳中三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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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之佳(1548年—1605年),字公美,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人,民籍。
官至刑科都給事中,因國本之爭撤職。
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一名。
萬歷八年(1580年)庚辰科進士。
初為湖廣襄陽縣知縣。
以治行徵。
累官刑科都給事中。
萬歷二十年(1592年)正月,禮科都給事中李獻可偕六科諸臣上疏請求為元子朱常洛舉行“豫教之典”,神宗大怒,指摘其誤書弘治年號,違旨侮君,貶一秩調(diào)外,其馀人等奪俸半年。
大學士王家屏將御批封還,神宗愈加不滿。
吏科都給事中鐘羽正、吏科給事中舒弘緒均上疏支持李獻可。
神宗將弘緒調(diào)職南京,羽正及獻可以調(diào)任邊遠地區(qū)雜職。
大學士趙志皋論救,被斥責;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又爭,貶斥為民。
戶科左給事中孟養(yǎng)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自上疏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將孟養(yǎng)浩廷杖一百,除名。
鄒德泳、丁懋遜、張棟、吳之佳等六人貶一秩,外放為官。
李獻可、鐘羽正、李弘緒除名。
吳之佳與葉初春、張棟均為蘇州府人,史稱「吳中三諫」。
萬歷三十三年(1605年),吳之佳病卒。
天啟初年,追贈太仆寺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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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25 【介紹】: 明浙江馀姚人,字景文。孫如法從弟。萬歷二十三年進士。累官禮部侍郎。部事叢集,決遣無滯。曾疏請嚴禁白蓮、無為等教。光宗立,首請建東宮,帝命封鄭貴妃為太后,李選侍為皇貴妃。均執(zhí)禮力爭。進本部尚書,后以東閣大學士入?yún)C務,致仕卒。謚文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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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如游(1549年—1624年),字景文,號鑒湖。
浙江馀姚縣人。
宸濠之亂中殉國的都御史孫燧曾孫。
萬歷乙未進士。
天啟年間累官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
萬歷四年丙子科浙江鄉(xiāng)試第六名舉人,萬歷二十三年(1595年)進士,選庶吉士,二十五年升翰林院檢討,編纂六曹章奏。
三十一年典試湖廣,三十三年充冊封正使。
歷升右春坊贊善、掌南京翰林院印右贊善、右諭德、右庶子、詹事府少詹事、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
四十三年累官禮部右侍郎,主管部務。
明神宗駕崩,以顧命大臣輔佐明光宗,曾挫敗鄭貴妃、李選侍篡權(quán)陰謀。
后又輔佐明熹宗,被欽點為東閣大學士,參與明廷機務。
宦官魏忠賢掌權(quán)后,提出辭職。
家居四年后卒。
贈少保,謚文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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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廣西臨桂人,呂調(diào)陽子。萬歷進士。授禮部主事,遷郎中。以疏爭神宗將并封三王,中外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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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興周(1550年—?
),字維師,廣西桂林中衛(wèi)官籍湖廣武昌府大冶縣人。
廣西鄉(xiāng)試第九名,萬歷五年(1577年)丁丑科會試第八十五名,登二甲第三十八名進士。
授禮部祠祭司主事,后遷員外、郎中。
當時福藩朱常洵因母親鄭貴妃得竉,陰謀奪嫡,明神宗打算三王并封,呂興周上疏為皇長子朱常洛爭取。
十九年(1591年)閏三月,轉(zhuǎn)光祿寺少卿,十二月再擢升為應天府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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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福建同安人,字堯俞。萬歷十一年進士,任武昌推官,遷都給事中。偕六科諸臣疏請預教元子。神宗大怒,摘疏中誤書弘治年號,責以侮君,貶秩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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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獻可(1553年—?
),字堯俞,號松汀,福建泉州府同安縣人,民籍。
福建鄉(xiāng)試第二十五名。
萬歷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十六名,登進士第三甲第十五名進士。
除武昌推官,任戶科給事中、禮科都給事中。
萬歷二十年(1592年)正月,李獻可偕六科諸臣上疏請求為元子朱常洛舉行“豫教之典”,神宗大怒,指摘其誤書弘治年號,違旨侮君,貶一秩調(diào)外,其馀人等奪俸半年。
大學士王家屏將御批封還,神宗愈加不滿。
吏科都給事中鐘羽正、吏科給事中舒弘緒均上疏支持李獻可。
神宗將弘緒調(diào)職南京,羽正及獻可以調(diào)任邊遠地區(qū)雜職。
大學士趙志皋論救,被斥責;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又爭,貶斥為民。
戶科左給事中孟養(yǎng)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自上疏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將孟養(yǎng)浩廷杖一百,除名。
鄒德泳、丁懋遜、張棟、吳之佳等六人貶一秩,外放為官。
李獻可、鐘羽正、李弘緒除名。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54—1612 【介紹】: 明湖廣江夏人,字美命。萬歷十一年進士,授編修。博通典籍,曾為光宗講官。累遷禮部侍郎。嘗上疏議奪黃光升、許論、呂本謚號。終不行。忤首輔沈一貫。后妖書事起,或引正域,將置之死,以舉朝不平,且無佐證,得免。卒于家。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羙命,江夏人。萬歷癸未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歷南祭酒,入為詹事掌翰林院,升禮部右侍郎,謚文毅。有《黃離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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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正域(1554年—1612年),字美命,號明龍,湖廣江夏縣人,東林黨人。
萬歷十年(1582年)壬午科湖廣鄉(xiāng)試第十八名。
萬歷十一年(1583年)會試第四十二名,登進士第二甲第二十七名。
選庶吉士,任翰林院編修。
郭與沈鯉善,而瞧不起沈一貫,與一貫有過節(jié)。
萬歷三十年(1602年)任詹事,曾為太子朱常洛講官。
時值寒冬,太監(jiān)不給太子生火取暖。
朱常洛凍得渾身發(fā)抖,郭正域怒斥太監(jiān),太監(jiān)們才給他生火。
升任禮部侍郎,常管翰林院。
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三月,禮部尚書馮琦病故,由郭正域代理尚書。
同年楚太子案,主張判別實情,得罪沈一貫,郭正域只好辭官。
而后的“第二次妖書案”獄起,差點被沈一貫害死,在太子與東廠提督陳萬化的運作下,郭才得以倖免。
郭正域博通載籍,勇于任事,有經(jīng)濟大略,自守介然,故人望歸之。
惜扼于權(quán)相,遂不復起,于萬歷四十年(1612年)病卒。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山東益都人,字叔謙。萬歷八年進士。除滑縣知縣,年甫弱冠。多惠政,征授禮科給事中,累遷吏科都給事中,屢劾不職官吏。二十年正月,與李獻可等請皇長子出閣豫教,被斥為民。光宗立,復起。天啟三年,官至工部尚書,以憤群閹用事,自引歸。有《崇雅堂集》、《青州風土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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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羽正(1554年—1637年),字叔濂,號龍淵,山東青州府益都縣鐘家莊人。
晚明政治人物。
萬歷四年(1576年)丙子科山東鄉(xiāng)試第二名舉人。
萬歷八年(1580年)庚辰科進士。
出任河南滑縣知縣,多有惠政。
徵授禮科給事中。
遷工科左給事中,出視宣府邊務。
以受賄劾罷兵部左侍郎、宣府巡撫許守謙、副總兵張充實等官員。
還京,升任吏科都給事中。
劾禮部侍郎韓世能,薊遼總督蹇達,大理少卿楊四知、洪聲遠不稱職,楊四知、洪聲遠因此貶謫。
萬歷二十年(1592年)正月,禮科都給事中李獻可偕六科諸臣上疏請求為神宗長子朱常洛舉行“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指摘其誤書弘治年號,違旨侮君,貶一秩調(diào)外,其馀人等奪俸半年。
大學士王家屏將御批封還,神宗愈加不滿。
鐘羽正與吏科給事中舒弘緒均上疏支持李獻可。
神宗將弘緒調(diào)職南京,羽正及獻可以調(diào)任邊遠地區(qū)雜職。
大學士趙志皋論救,被斥責;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又爭,貶斥為民。
戶科左給事中孟養(yǎng)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自上疏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將孟養(yǎng)浩廷杖一百,除名。
鄒德泳、丁懋遜、張棟、吳之佳等六人貶一秩,外放為官。
李獻可、鐘羽正、李弘緒除名。
鐘羽正回鄉(xiāng)閉門讀書,家居近三十年。
光宗即位,起用為太仆寺少卿,尚未就職,改本寺正卿。
天啟二年(1622年),吏部擬定鐘羽正為左副都御史,羽正不愿位居僉都御史馮從吾之上,受僉都御史,而將讓副都御史讓與從吾。
不久,改戶部右侍郎,監(jiān)督倉場。
天啟三年(1623年)春,官工部尚書。
以“委身門戶”之罪被削,職奪官。
崇禎時平反,復原官。
明史》有傳。
與鄒元標、馮從吾等人并稱“西臺三正人”。
姜鏡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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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鏡(1555年—1618年),字永明,浙江紹興府馀姚縣人,民籍。
萬歷浙江鄉(xiāng)試解元,聯(lián)捷進士。
死后追贈光祿寺卿。
萬歷十年(1582年)壬午科浙江鄉(xiāng)試第一名舉人。
萬歷十一年(1583年)聯(lián)捷三甲第一百零五名進士。
授行人司行人,升禮部主事,歷官禮部主客司員外郎,十九年五月與禮科給事中孟養(yǎng)浩主考福建鄉(xiāng)試。
升精膳司郎中,二十年(1592年)十一月彈劾司禮監(jiān)太監(jiān)田義,并論及大學士趙志皋,被以造言誑惑,奪職為民。
越十五年,朱常洛確立皇太子之位,推恩改冠帶閑住。
又越十二年,卒于家。
二年后光宗即位,追贈光祿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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