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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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陜西寧夏人,本姓鄒,字宗大。弘治十二年進士。驍捷善騎射,知兵。武宗時官四川僉事,屢敗起義軍方四、曹甫、廖麻子等部,進副都御史。又鎮(zhèn)壓邊民普法惡起事,再進右都御史。后茂州、松潘等地邊民怨恨起事,昊作戰(zhàn)屢敗,被劾。嘉靖初,削籍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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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昊(1465年—1534年),本名鄒昊,字宗大,致仕定居西安后,因自號“東溪居士”。
陜西都指揮使司寧夏衛(wèi)(今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銀川市)人,明朝右都御史四川巡撫。
墓志載其先世隨宋高宗南渡,定居句容縣來蘇鄉(xiāng)。
曾祖保保,洪武二十三年解馬長,受軍丁于寧夏,不能歸,遂從馬姓。
祖馬豫,父馬俊。
生母楊氏。
弘治乙卯鄉(xiāng)試舉人,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進士,授行人,三年任滿改江西道監(jiān)察御史,巡按山西。
正德初年,升任山東按察司僉事,因事連坐謫真定推官,之后在因事連坐貶開州通判,因真定百姓伏闕請留,遂被免謫。
之后,復(fù)升為四川按察司僉事,任期內(nèi)訓(xùn)練部隊,并跟從巡撫林俊擊退賊亂。
升四川兵備副使,與總兵官楊宏擊敗曹甫義軍。
此后代替巡撫高崇熙,升僉都御史、四川巡撫,平定民變,因功進右副都御史。
正德十年,馬昊督參將張杰等修筑墻柵抵抗亦不剌進犯。
正德十二年,其督指揮曹昱等平定烏蒙、芒部府等番民暴亂,因功升右都御史。
正德十四年,因民變勢力擴大,南京給事中孫懋與巡按御史盧雍、黎龍先后彈劾馬昊。
正德十四年,明武宗遣官逮捕,行至河南時,其上疏稱疾篤,留于家中。
明世宗即位后,方才逮捕,尋削籍歸還。
楊一清、胡世寧等均舉薦,但為桂萼所駁回。
其在家久之去世。
嘉靖七年(1528年),馬昊上疏請求復(fù)姓鄒氏,得到允許。
嘉靖十三年卒,享年七十。
夫人陳氏,有子三人:鄒夢鶴、鄒夢龍、鄒夢陽。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78—1554 【介紹】: 明江西南昌人,字悅之,號北原。正德九年進士。授禮科給事中。寧王朱宸濠將反,浹首發(fā)其謀。嘉靖初,以議“大禮”稱旨,累遷為右都御史,掌院事。又因議獄觸帝怒,革職。后復(fù)起,官至吏部尚書。以諫帝信左道事,忤旨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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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浹(1468年—1554年),字悅之,號北源,江西南昌府南昌縣人,正德甲戌進士。
嘉靖年間官至吏部尚書。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江西鄉(xiāng)試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進士,授禮科給事中。
寧王朱宸濠將謀反,熊浹與御史熊蘭草擬奏疏,交予御史蕭淮上奏,朱宸濠只得倉促舉事,埋下敗因。
此后,熊浹奉命審核松潘邊餉。
副總兵張杰倚仗江彬勢力,受賄上萬,并誘殺熟番千人。
之后又嘗率家眾攔截攻擊副使胡澧。
當(dāng)?shù)匮矒?、按察使不敢進言。
熊浹抵達后舉報其事,張杰遂被罷官。
明世宗繼位后,廷臣為大禮議之事爭論不息。
熊浹上疏支持世宗立生父為皇考。
嘉靖元年(1522年)其由刑科右給事中出任為河南參議。
遇喪歸鄉(xiāng)。
嘉靖六年(1527年)守喪期滿后歸朝,召修《明倫大典》,破格提拔為右僉都御史,協(xié)理都察院事。
嘉靖七年(1528年)四月升大理寺卿,不久又升右副都御史。
《明倫大典》書成后,轉(zhuǎn)左副都御史。
嘉靖八年(1529年)二月升右都御史,掌管都察院事。
京師有民張福起訴同鄉(xiāng)張柱殺害張福母親,東廠介入后,刑部定張柱死罪。
張柱不服,張福的姐姐亦哭著報官,稱母親是張福所殺,而其相鄰也都作證。
世宗下詔刑部郎中魏應(yīng)召復(fù)查,改判張福之罪。
東廠上奏法司妄斷人罪,世宗大怒,將魏應(yīng)召投入詔獄。
熊浹仍然堅持魏應(yīng)召的主張,世宗大怒,將熊浹免職。
工科給事中陸粲、劉希簡上疏勸阻,均被逮捕入詔獄。
刑部左侍郎許贊又改張柱為死罪,魏應(yīng)召與鄉(xiāng)人等充軍,張福姊授杖刑一百下,人們都認為是冤案。
當(dāng)時,因為世宗忌諱孝宗、武宗的妻家,張柱其實為明武宗皇后夏氏的仆人,所以世宗定要置之于死地。
熊浹家居十年。
世宗巡視承天府期間,與近臣談?wù)撆f人,提到熊浹,于是召為南京禮部尚書,改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wù)。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召為兵部尚書,掌管都察院事。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代替許贊為吏部尚書。
當(dāng)時,世宗迷戀仙臺,熊浹上疏稱其為妄謬,招致世宗大怒,但因大禮議事,不予追究。
六年后二品滿,加太子太保,因事奪俸。
熊浹深知世宗之意,遂借病請求歸鄉(xiāng)。
世宗大怒,遂貶其為民。
十年后,熊浹去世。
隆慶元年(1567年)恢復(fù)官職,并賜予祭葬,謚恭肅。